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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地方政府设立的城市更新基金

    作者: ‖ 时间:2021-09-10 ‖ 来源: ‖ 点击:516

       国家发改委9月7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指出,推动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利用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小区整体改造项目和水电气热等专项改造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地方政府设立的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基金。对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市场、充电桩等有一定盈利的改造内容,鼓励社会资本专业承包单项或多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引导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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